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木制玩具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质玩具》。该标准涵盖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验方法等六大内容,适用于木材质量占玩具总质量95%以上的木制玩具。
主要关注内容如下:
1、产品中可接触的材料可迁移元素, 除了8种金属外,增加了硼(b)和有机锡化合物(sn).
2、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要求。
3、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
4、产品涂层中铅的含量不能大于50ppm。
5、产品中可与皮肤接触的金属表面镍释放量不能大于0.5ug/cm2.week
6、包装材料不能使用卤化聚合物材料,应使用易循环材料。
标准由环境保护部与2010年3月11日批准,将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