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加拿大政府通过《邻苯二甲酸盐法规》,该法规将于2011年6月10日生效。法规禁止在加拿大销售、进口和广告推广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的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以避免产品由于邻苯二甲酸盐暴露对儿童的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具体要求如下:
1. 软质乙烯基塑料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dehp, dbp, bbp的含量都不得超过1000mg/kg;
2. 可被4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软质乙烯基塑料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其dinp, didp和dnop的含量都不得超过1000mg/kg。
儿童护理品:指用于促进四岁以下儿童放松、睡眠、清洁卫生、进食或出牙的产品;
儿童玩具:指用于14岁以下儿童学习和玩耍过程中使用的产品。
符合以下情况时,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部件视为可被4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
1) 可被拿到并放入口中,被儿童吮吸或咀嚼;
2) 某一侧尺寸小于5cm (如果玩具或儿童护理产品的部件为充气式,其尺寸应以非充
气状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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