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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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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抽检通报
(详见每周课堂)
民间新闻
▌▌每周课堂
1.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废止的462项省地方标准和终止的110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公示的通告
【原文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做好地方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地方〔2018〕9号)要求,我局近期组织专家对我省1867项地方标准和665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了复审。经审查,拟废止462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和终止110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2),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于2019年3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信息解读】
拟废止3项日化类地方标准
拟终止2项日化类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2.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原文信息】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18〕5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省局制定了《甘肃省2019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做好2019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一、严格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抽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承担任务的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对于实际检出成分与标签标识或产品批件配方不一致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置。
四、各地化妆品监管部门结合省局化妆品监督抽检方案,指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检计划。
五、加强工作沟通。
【信息节选】
附件1: 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及检测要求
注:
1. 如不能按照确定数量抽取样品,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几类产品中进行数量调整。
2. 生产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前的产品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进行判定。
3. 染发剂检测结果应与按判定依据规定的限值核对,与产品标签标识及产品批件配方进行比对,并在报告书中予以标注。
4. 防晒剂检测结果应与按判定依据规定的限值核对,与产品标签标识及产品批件配方进行比对,并在报告书中予以标注。
5. 乙醇含量≥75%(w/w)者不需要测微生物项目。
6. 巯基乙酸检测结果应与按判定依据规定的限值核对,与产品标签标识及产品批件配方进行比对,并在报告书中予以标注。如果产品使用的是巯基乙酸盐类或酯类原料,采用第二法或第三法进行检验。
我司具备微生物、糖皮质激素、盐酸美满霉素等7种组分(包括但不仅限于)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和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