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扩大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多环芳香烃(pahs)适用范围的提案。该提案拟将reach法规附录xvii第50条多环芳香烃(pahs)的管控范围从轮胎的填充油、零件等轮胎相关产品扩大到能长期或短期直接且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橡胶或塑料部件。
提案中,对于玩具包括活动玩具、儿童护理品中能长期或短期直接且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橡胶或塑料部件,要求其内每种pahs的含量均不得超过0.5mg/kg。
此次提案涉及产品范围广,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醒相关厂商或出口商应积极了解该提案动向,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避免交易受阻。
详情见请见下表:
表1. reach法规附录17第50条新增内容
段落序号 | 段落内容 |
5 | 在正常及合理可预见使用过程中,若产品含有能长期或短期直接且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且该部件中在表2列出的任意一种多环芳香烃的含量超过1mg/kg,不得投放市场。 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产品: -体育器材,如自行车、高尔夫球杆、网球拍; -家用器具、手推车、助行架; -家用工具; -衣服、鞋子、手套和运动服; -表带、护腕、面具、头箍; |
6 | 在正常及合理可预见使用过程中,玩具包括活动玩具、儿童护理品,若产品含有长期或短期直接且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且该部件中在表2列出的任意一种多环芳香烃的含量超过0.5mg/kg,不得投放市场 |
7 | 上述5、6两条不适用于在实施日起满两年之前投放市场的产品。 |
8 | 至[修订日期-本法规实施日之后4年],委员会应根据包括pahs从物质迁移到基材的迁移量在内的新科学资料、以及用于替代的原材料的信息修改上述5、6条款中限值,若可行,可适当修改这些段落的内容。 |
表2. reach法规附录17第50条管控的多环芳香烃(pahs)种类
序号 | 名称 | 缩写 | cas no. |
1 | 苯并[a]芘 | bap | 50-32-8 |
2 | 苯并[e]芘 | bep | 192-97-2 |
3 | 苯并[a]蒽 | baa | 56-55-3 |
4 | 屈 | chr | 218-01-9 |
5 | 苯并[b]荧蒽 | bbfa | 205-99-2 |
6 | 苯并[j]荧蒽 | bjfa | 205-82-3 |
7 | 苯并[k]荧蒽 | bkfa | 207-08-9 |
8 | 二苯并[a,h]蒽 | dbaha | 53-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