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印尼工业部签署通过法规no.72/m-ind/per/7/2012,要求婴幼儿服装需满足印尼国家标准sni 7617:2010中针对偶氮和甲醛的规定,该法规自签署后6月生效,即今年,2013年2月成为强制要求,sni 7617:2010标准使用于3岁及以下婴幼儿服装和3岁以上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童装,标准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中,甲醛必须低于20ppm,3岁以上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童装,需满足不超过75ppm的要求。
2013年1月11日,印尼工业部又签署通过了法规no.02/m-ind/per/1/2013,规定了实施上述婴幼儿服装偶氮和甲醛测试的产品认证机构和检测实验室,该法规自1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