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11303616号公告,预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第 5~7 条条文修正草案,预告终止日为3月12日。
此次修订是为了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免受双酚a(bisphenol a)的影响,其修订要点如下:
一、增加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双酚a的塑料材质规定。(修正条文第五条)
二、删除“聚碳酸酯-奶瓶”的规定,删除聚苯树脂、聚醚树脂等材质溶出试验中有关双酚a的限量规定,聚苯树脂的英文名称酌予修正。(修正条文第六条)
三、本标准自2013年9月1日施行(以台湾产产品的制造日期及进口产品的离港日为准);但市面流通产品的管制,自2014年3月1日施行。(修正条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