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次延长富马酯二甲酯(dmf)的临时性禁令后,欧盟委员会于2012年5月15日在官方公报oj上发布公告,将dmf纳入reach法规附录xvii第61条,永久性限制富马酸二甲酯的使用。
该修订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正式生效。
dmf通常被用作防腐防霉剂产品,常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等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中。
自2008年10月起,欧盟陆续通报了多起消费者因接触含有dmf的鞋、皮沙发等而产生皮肤过敏、急性湿疹及灼伤的案例,使其受到了广泛关注。
从欧盟rapex通报上看,dmf超标主要集中在鞋类产品、鞋类包装中的小袋。此外在皮革、织物衬里也偶有检出。
reach法规附录xvii第61条内容 | |
第61条 | 限制信息 |
富马酸二甲酯 (dmf) cas号: 624-49-7 ec 号: 210-849-0 | 浓度高于0.1 mg/kg时,不得用于任何物品或其部件; 含有浓度高于0.1 mg/kg的富马酸二甲酯(dmf)的物品或其部件不得投入欧盟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