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通过一项立法,立法规定,禁止在三岁及以下儿童护理产品中使用阻燃剂磷酸三(2-氯乙基)酯(tris(2-chloroethyl) phosphate,tcep)。该法规将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1977年4月8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就开始颁布类似禁令,要求禁止在儿童服装中使用磷酸三(2,3-二溴丙基)酯(tris(2,3-dibromopropyl) phosphate,tdbpp)。详见下表
此后,该禁令被扩展至所有含磷酸三的织物,要求这类阻燃剂物质禁止在儿童服装中使用。
2011年8月1日,纽约州州长通过了法案6195,即《tris-free children and babies act》,禁止在三岁以下儿童护理产品中使用磷酸三(2-氯乙基)酯。
新的法律规定,2013年12月1日后,禁止在纽约市场上销售该类产品,违反者首次发现最高将处以1000美元/天的处罚,随后处罚金额为2000美元/天。
管辖权 | 阻燃剂 | 管制范围 | 规定 | 生效日期 |
美国联邦 | 磷酸三(2-氯乙基)酯 | 儿童服装 | 禁止使用 | 1977.04 |
纽约州 | 磷酸三(2-氯乙基)酯(tcep) () | 供3岁以下婴儿使用的护理品 婴儿产品 玩具 汽车座椅 婴儿小推车 | 禁止使用 | 2013.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