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食品信息,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可以点击文章标题链接阅读原文。
法规动态
(详见每周课堂)
政府抽检通报
(详见每周课堂)
(详见每周课堂)
民间新闻
—ctt课堂—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调整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绿标〔2019〕87号】
信息原文
为落实中心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工作,中心决定对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标识管理处负责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管理工作,并承担订单收集和审核等业务工作。《防伪标签订制须知》将随《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由各省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时一并发给获证企业。
二、防伪标签由用标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定购,按《防伪标签订制说明》要求,填写《防伪标签订单》并寄送中心标识管理处。标签印刷费用由用标企业与印标企业直接结算。
三、防伪标签加印的产品信息码lb—××—×××××××××××a改为企业信息gf××××××××××××。原防伪标签可继续使用。
四、以上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信息解读
1. 防伪标签订制须知
你单位申报产品绿色食品证书已制发完成,如你单位需使用绿色食品防伪标签,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标签订制手续:
一、下载订单。请你单位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greenfood.agri.cn),业务指南频道—绿色食品—防伪标签栏目中,下载《防伪标签订制说明》及《绿色食品防伪标签订单》。
二、订单签订。请你单位根据获证产品的核准产量订制绿色食品防伪标签,订单填好并加盖公章后,将订单扫描件发送到我中心标识管理处邮箱(lsspfwbq@greenfood.org),咨询电话:010-59193648。
三、交纳费用。请你单位将标签订制款汇至北京宝旺印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北京大兴天富路支行(行号:1031 0001 1231,账号:1123 0104 0000 546),咨询电话:010-84896016。
2. 防伪标签图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 第7期)
信息原文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和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1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不合格项项目为:菌落总数(蛋糕、瓜籽馕(糕点))、大肠菌群(餐饮具(碟子))、过氧化值(亚麻籽油、葵花籽油)、酸价(原味牛油、麻辣牛肉面)。
信息解读
酸价: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脂肪在长期保藏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而脂肪的质量与其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有关。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酸价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
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因此,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0146-2015)规定:原味牛油中的酸价(以脂肪计)应不超过≤2.5mg/g(koh)。《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规定:麻辣牛肉面中的酸价(以脂肪计)应不超过≤1.8mg/g(koh)。
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
1、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生产;
2、生产工艺不达标;
3、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4、产品中有机酸干扰。
ctt温馨提醒您:夏季是酸价超标的高发期,应注意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原料及产品储藏等,防止产品酸败。我司具备酸价的检测能力和资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24期)
信息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速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25类食品共7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丙二醇(蛋糕-鸡蛋味)、毒死蜱(香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菌落总数(醇香酱油)。
信息解读
丙二醇在食品中可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等,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3.0g/kg。丙二醇作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也可作为食品工业加工助剂使用(使用范围:啤酒加工工艺、提取工艺,功能:冷却剂、提取溶剂)。
造成丙二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部分不法厂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
我司具备丙二醇的检测能力和资质,检测方法为:gb 5009.25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