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检测-97622国际至尊品牌

来源:中鼎检测 日期:2010-09-03 点击:9060次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 (the ministry of trade) 去年公布了产品标签规范no. 62/m-dag/per/12/2009,并于今年公布修订版的标签法规no. 22/m-dag/per/5/2010,法规中明文规定多项产品需检附印度尼西亚文标签的要求。该法规于今年91日正式生效,若产品已在市面上流通,则将有18个月的过渡期以供符合规范。

适用的产品范围

该法规适用的产品共分为四类,详细清单分别列于 annex i annex iv
annex i –
家用电子产品、电信及it 设备 (共有46项产品)
annex ii  -  
建筑材料 (8项产品
)
annex iii –
汽车材料零件 (24项产品
)
annex iv –
其它商品 (例如:鞋类、皮革制品、玩具、衣服等) (25项产品)

标签规定

●语言:需是清晰易懂的印度尼西亚文,若无适当印度尼西亚文用字,得以使用阿拉伯数字或
 拉丁文代替;

●内容: (适用于所有被规范的产品) 需包含:
  (a)
名称或品牌名称;
   (b)
制造商的名称及地址 (适用于印度尼西亚本地制造厂)

   (c)
进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适用于进口产品)

   (d)
原产国;
●张贴位置:不同的产品会有不同的标签位置,例如有些需贴在产品上,有些需贴在包装上,
 有些则两者都要贴。

此外,不同的产品类型会有不同的规范内容。

证书规定

●凡是进入印度尼西亚关税区的进口商品,均必须附上印度尼西亚文标签;
●须将印度尼西亚文标签信息及样张寄送至贸易部,由director of supervision核可后,于
 五个工作天后核发证书;

●制造商或进口商在收到证书后,方可销售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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