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一周环境信息,有兴趣的可以点击新闻标题链接,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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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见每周课堂)
绿色生活
每周课堂
1.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解读】
普查内容(详见附件《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工业废水:cod、氨氮、tn、tp、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农业废水:氨氮、tn、tp、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cod
农业废气: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生活废水:cod、氨氮、tn、tp、bod5、动植物油
生活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cod、氨氮、tn、tp、bod5、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移动源: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部分)
ctt具备各以上污染物的检测能力和资质
2.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
【信息解读】
(1)生态环境部今日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已抵达督查现场,将分10个组历时15天,涉及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个省20个城市,开展督查工作。
(2)5月至6月,由南至北分3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 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部印发督办函,将问题清单移交地方人民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月至10月,对交办地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月至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省级人民政
府,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3)形式督查包括:
1.感官上是否消除黑臭。
2.水质监测数据是否符合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的要求。
3.河面是否存在大面积漂浮物。
4.河岸是否存在垃圾。
实质督查包括:
1.控源截污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非法排污口,是否存在企业超标排污或偷排问题,是否实质性解决了城镇污水直排环境的问题,收集的污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理。
2.垃圾清理措施是否落实。
3.清淤疏浚措施是否落实。
4. 生态修复措施是否落实。对于城市无排涝功能水体,重点关注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生态补水等修复措施,自然水体生态基流是否得到保障。
ctt具备各黑臭水体污染物的检测能力和资质